黎杰生先生、陈士菊女士:
根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76号)的规定,经对你们报送我局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同意你们筹建通用航空企业的申请。具体认可事项如下:
拟筹建单位名称:甘肃正道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拟从事:空中游览、私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航空摄影、空中广告、空中拍照、城市消防。
筹建期限:自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至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你们应在筹建期限内完成规定要求的各项筹建工作。筹建期内,如筹建负责人、资本构成以及其他与企业运营相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
在取得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之前,你单位不得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
民航甘肃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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