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機場容量標準獲民航局批復

  近日,民航局下發《關於長春龍嘉國際機場容量的批復》,同意將長春機場確定為航班時刻協調機場,高峰小時容量標準調整為30架次,航班時刻協調參數不超過29架次。

  隨著吉林民航的快速發展,長春機場容量已接近飽和,機場容量標準已成為制約其發展的重要因素。為加快推進東北民航高品質發展,加大航班時刻資源供給,結合吉林地區航空市場需求和吉林機場空域環境及綜合保障能力提升情況,東北局組織開展了長春機場容量評估工作,形成《東北管理局關於調整長春機場容量標準的請示》和《東北管理局關於長春龍嘉機場容量評估修訂情況的報告》。鋻於近年來長春機場機位資源增加、機坪塔台獨立運作、地面滑行路線持續優化、機場進離場航線分離和機場運管委協同運作等情況,機場綜合保障能力顯著增強,民航局下發批復,同意此次容量調整。

  此次容量調整,對滿足吉林地區大眾出行需求,實現吉林民航乃至東北民航的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東北局將以此次調整為契機,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的總基調,深入貫徹落實民航局“精準控、精細調”工作要求,結合長春機場發展定位和各方需求,改善航班時刻結構,優化航班時刻編排,建立更加符合實際運作規律的航班時刻佈局;穩住發展態勢,按照“一次評估、逐步放量”的原則,根據長春機場和空管單位運作實際,採用分步實施的方式,分階段提升機場容量標準,確保運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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