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局開展中國航發東安公司年度品質系統復查工作

  為確保轄區生産批准書持有人品質系統的持續有效性,按照年度檢查計劃,9月3日至5日,東北局聯合黑龍江監管局對中國航發哈爾濱東安發動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航發東安”)開展2024年度品質系統復查工作。

  中國航發東安於2021年取得WZ16發動機生産批准,該型發動機作為哈飛航空Z15型直升機的配套發動機已于2023年底交付了4台,2024年公司計劃投産6台,目前處於零部件生産階段。

  首次審查會上,審查組介紹了本次審查的目的、依據和範圍,審查組成員及分工,中國航發東安彙報了WZ16發動機投産情況,主管檢查員對審查中需要關注的重點進行了提示説明。隨後審查組依據AP-21-31《生産批准和監督程式》中品質系統審查準則的19項品質要素要求開展了文件資料及現場審查。重點圍繞設計資料控制、文件控制、人員能力與資格、製造過程、不合格品控制、搬運儲存、品質記錄、內部審核、供應商控制等內容,查閱了公司近兩年內審記錄、人員培訓檔案、各類工藝文件及製造記錄、零部件出入庫記錄、不合格品審理記錄、各級供應商審查記錄等文件資料。並前往航空動力研究所、工藝技術部、品質適航部、熱表處理公司、採購供應部開展了現場檢查。審查組還抽取了WZ16發動機燃油泵齒輪組合、進氣機匣、第二級擴壓器等零部件的部分工序開展了産品審查。

  從檢查情況看,中國航發東安品質系統運作基本有效,但仍然存在設計資料控制、人員能力與資格、供應商控制、製造過程式控制制及搬運和儲存等方面問題。在末次審查會上,審查組向中國航發東安通報了審查發現問題,要求公司認真分析原因,儘快落實整改。對於系統性問題要深挖本質,舉一反三,制定有效的預防糾正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

  東北局將適時開展此次檢查問題整改情況的復查,持續做好持證人的日常生産監督管理,確保民用航空産品的適航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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