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局部署東北四場建立機場地面運作協調機制

  為進一步加強東北四場地面運作協調配合,確保機場運作順暢、協同高效,11月27日,東北局組織召開東北四場建立機場地面運作協調機制部署會。代連海副局長、局機關相關部門負責人,各監管局分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機場集團和相關機場的分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聽取了哈爾濱、長春、瀋陽、大連機場地面運作協調機制建立情況、主要工作內容及下步工作計劃,局機關各部門從各自專業角度分別提出工作要求和提示。

  代連海副局長就建立健全機場地面運作協調機制、切實做好地面協同運作,提出三點具體工作要求:一是站位引領,理解協調機制的核心要義。航班正常是民航高品質發展的必然要求,推動建立機場地面運作協調機制是確保航班正常的關鍵舉措,是民航局健全完善民航協同運作管理體系的重要方面,也是東北民航落實深化民航改革的一項政治任務和具體措施。各單位要提高站位,深刻領會建立協調機制對機場運作效率提升及保證航班正常的深刻意義。二是規劃踐行,夯實協調機制的運作基石。各單位要以運作高效、統一指揮、協同順暢、處置合理為目標,以運作指揮中心為核心,合理構建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內外統籌推進機制的建立與應用。要全面深入梳理機場運作流程、協調決策流程、運作管控流程、應急處置流程、完善提升流程等關鍵程式,形成一套嚴謹高效、環環相扣的地面運作協調機制,為機場安全穩定、高效有序運作提供制度支撐和流程保障。三是督導護航,保障協調機制的高效運作。東北局、各監管局相關部門要主動介入、深入指導,促進機場地面運作協調機制建立應用工作穩步推進、精準實施。同時,在不利天氣及特殊事件保障的關鍵時期,各監管局要深入一線開展全面督導,確保地面運作協調機制能夠有力執行、發揮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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