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東北局下發《關於全面落實民航局最新發動機防空停和預防性維修相關要求的通知》,認真貫徹落實民航局部署要求,紮實推動東北轄區運輸航空發動機防空停和預防性維修工作落地見效。
近期,民航局陸續印發了《全面加強發動機維修和技術管控的專項工作方案》和《加強預防性維修、全面提升飛機適航維修能力的指導意見》兩份重要文件。東北局通過對兩份文件共105條要求的匯總整合,共梳理出具體任務81項,其中44項為整合後的任務,37項為保留的獨立任務。整合的依據是內容相似或互補,保留的依據是內容獨特或針對性較強。
《通知》要求轄區各運輸航司和相關維修單位嚴格對照81項具體任務,梳理完善發動機防空停和預防性維修兩項工作的相關措施,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落實措施和完成時限等,並按時上報東北局和屬地監管局。同時,要求轄區其他機務保障單位,如機場、部件維修單位等,也要針對《加強預防性維修、全面提升飛機適航維修能力的指導意見》中的適用要求,制定落實措施並嚴格執行。
東北局將結合日常監督和體系檢查,點面結合,抓好航空公司發動機防空停和預防性維修機制建設、系統提升、標準落實等關鍵環節,全面推進轄區單位發動機防空停和預防性維修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