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民航局《關於調整航空器活動區車輛和人員交通安全管理有關工作要求的通知》,12月25日,吉林監管局對長春機場航空器活動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開展專項檢查。
本次檢查,結合長春機場冬季運作情況和電報相關要求,開展以下三方面檢查工作:一是檢查機場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細緻排查了加改裝車輛、新能源車輛在性能檢測、車輛資訊備案、控制區通行證件管理、車輛故障應急處置預案編制等方面情況。二是檢查夜間航空器活動區道路交通運作秩序,為防範因夜間機坪道路結冰導致車輛刮蹭風險,視頻倒查了車輛有無超速行駛、違規使用燈光、違規停車、不按線行駛等情況。三是檢查內場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為嚴防人為責任原因交通事故,排查了駕駛員內場車輛駕駛證考核及發放情況、車輛緊急情況應急處置培訓等工作,同時提示機場密切關注駕駛員健康狀況,針對無法滿足崗位需求的人員及時調整工作崗位。從檢查情況看,長春機場能夠迅速貫徹上級電報要求,及時開展相關車輛梳理排查工作,航空器活動區道路交通運作秩序良好。
吉林監管局將嚴格按照上級電報要求,紮實做好轄區各運輸機場航空器活動區道路交通運作秩序監督檢查工作,為冬季運作保障工作提供良好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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