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東北地區省(市)監管局(運作辦)負責東北地區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建/構築物的凈空高度審核工作,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負責凈空審核監督工作。
一、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3號)、《運輸機場運作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33號)。
二、審核適用範圍:
1.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建/構築物的凈空高度審核。民用機場(場址)凈空保護區域範圍為機場遠期規劃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的區域。
2.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外熱電廠煙囪、輸電線路、核電廠址等項目的凈空高度審核。
三、監督機制
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負責對各民航省(市)監管局(運作辦)凈空審核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公開監督電話:024-88294353。
四、受理部門:
黑龍江地區(除佳木斯地區):黑龍江監管局機場管理處
聯繫人:李亮 魏子強
電 話:0451-82896833
傳 真:0451-82656867
地 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中山路168號
郵 編:150040
吉林地區:吉林監管局機場管理處
聯繫人:那玉龍 張凱斌
電 話:0431-84925061
傳 真:0451-84925062
地 址: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吉林大路1234號
郵 編:130031
遼寧地區(除大連地區):遼寧監管局機場管理處
聯繫人:劉志廣 孟曉丹
電 話:024-88299116
傳 真:024-88299134
地 址: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小河沿路3號
郵 編:110043
大連地區(大連、長海、營口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大連監管局機場管理處
聯繫人:姜慧娟 牛治溥
電 話:0411-83883771
傳 真:0451-83883770
地 址: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迎客路68號
郵 編:116033
佳木斯地區(佳木斯、伊春、雞西、撫遠、建三江機場凈空保護區域):佳木斯運作辦運輸管理處
聯繫人:姚迪 馮碩楠
電 話:0454-6075620
傳 真:0454-6075613
地 址: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郊區松樺街480-8號 北大荒通航院內
郵 編:154000
五、辦事程式:
1.申請。建設單位或申請人向審核單位提交凈空高度審核所需的文件資料如下(3份紙質版原件、1份電子版文件):
(1)申請文件。
(2)由有資質的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報告。包括地塊或建/構築物的經緯度坐標、建築高度、正負零標高或地表海拔高度、距離機場跑道端點的直線距離、距離跑道中心線延長線的垂直距離等數據資訊,以及地塊或建/構築物距機場跑道的方位圖、建/構築物的平面圖(審核單位可根據審核項目實際需要要求申請單位提供其他相關必要材料)。
2.受理。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真實、齊全的,受理其申請;對申請材料不真實、不齊全的,5個工作日內以《補正材料通知書》形式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內容,如補正內容仍不滿足受理標準,審核單位將駁回有關申請,如需再次審核需重新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
3.審核。自受理之日起,原則上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並向申請人出具對建/構築物凈空高度的審核意見,需要航行評估除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