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子午線航空有限公司:
經調查,你公司在航空器數量、年報報送等方面不滿足《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相關要求,我局于2024年12月16日在民航東北管理局官網發佈《東北管理局關於敦促遼寧子午線航空有限公司進行通用航空經營許可整改的公告》。你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也未與東北管理局或大連監管局取得聯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認定你公司已不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六十三條、《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擬依法撤銷你公司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
因無法與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取得聯繫,我局現依法公告送達《民用航空撤銷行政許可事先告知書》(詳見附件)。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如公司與我局取得聯繫,可以轉為其他方式送達。
附件:民用航空撤銷行政許可事先告知書(東北局撤許告通航字〔2025〕1號)
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