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鴻鵠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黑龍江鯤鵬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哈爾濱蝴蝶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經查,你3家公司在航空器、保險、年報報送等方面不滿足《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相關要求。我局分別於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1月23日在東北管理局官網發佈敦促整改的通告,你3家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也未與東北管理局或監管局取得聯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和第一百五十條的規定,認定你3家公司已不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六十三條、《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擬依法撤銷你3家公司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
因無法與公司取得聯繫,我局現依法公告送達《民用航空撤銷行政許可事先告知書》(詳見附件)。自發出通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如公司與我局取得聯繫,可以轉為其他方式送達。
附件:1.民用航空撤銷行政許可事先告知書(東北局撤許告通航字〔2026〕1號)
2.民用航空撤銷行政許可事先告知書(東北局撤許告通航字〔2026〕2號)
3.民用航空撤銷行政許可事先告知書(東北局撤許告通航字〔2026〕3號)
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