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管控安全生産薄弱環節,增強安全監管針對性,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轄區實際情況,東北管理局修訂完善《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重點監管工作管理辦法》。現向轄區企事業單位徵求意見,請結合工作實際研提意見,于2026年10月19日前將意見以郵件形式發送至cleaner205@126.com。
附件:1.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重點監管工作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關於《民航東北地區管理重點監管工作管理辦法》的修訂説明
3.意見反饋表
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