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東北地區管理局政府資訊公開指南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要求,為更好地提供政府資訊公開服務,中國民用航空東北地區管理局編制了《中國民用航空東北地區管理局政府資訊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中國民用航空東北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東北管理局)政府資訊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東北管理局政府資訊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做出更新、説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東北管理局網站(http://db.caac.gov.cn。)上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下列政府資訊。
(一)機關職能、機構設置、領導簡介、辦公地址及聯繫方式等組織機構情況;
(二)本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以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其他文件;
(三)中國民用航空局授權本機關可以公開的轄區民航行業統計數據、報告;
(四)民航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行政許可辦理情況,以及可公開的許可決定;
(五)民航行政執法事項的主體、依據、程式及實施情況;
(六)民航事故調查程式,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公開的事故調查結論,受理安全事故(件)報告和舉報的部門及值班電話;
(七)本機關信訪、投訴、舉報和行政復議受理部門的地址、聯繫方式及可公開的處理結果;
(八)本機關公務員招考錄用的條件、程式和結果;
(九)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資訊。
本機關主動公開資訊主要採取網上公開的形式,具體網址為http://db.caac.gov.cn。此外,還採取新聞發佈會、報刊、廣播、電視、新媒體等輔助公開方式。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資訊,本機關將自該資訊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依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需要,向本機關申請公開主動公開之外的政府資訊。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機構為:東北管理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小河沿路3號
辦公時間:08:30-11:30,13:30-16:30(10月-4月)/ 14:00-17:00(5月-9月)(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繫電話:(024)88294301
傳真電話:(024)88294291
通信地址: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小河沿路3號,郵編:110043
(二)提交申請
申請公開資訊時,申請人須填寫《中國民用航空東北地區管理局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在東北管理局辦公室領取或自行複製,也可在東北管理局網站上下載(http://db.caac.gov.cn)。
1.當面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處提交《申請表》,當面提出申請。如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可由受理機構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但申請人必須親自簽名或蓋章予以確認。
2.信函、傳真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請相應註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字樣。
本機關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申請人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身份證明、聯繫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名稱、文號、或者便於本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徵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形式要求,包括獲取資訊的形式、途徑。
為提高申請答覆效率和品質,請儘量詳細、明確、具體地描述所申請答覆的資訊,並提供準備的聯繫地址、聯繫方式。
(三)申請處理
1.審查。
收到申請後,本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
2.登記。
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並且申請人按相關規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的申請,在收到申請的當天應予登記。以口頭形式提出的申請,在收到之時立即登記。
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以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答覆。
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本機關將按照下列情況給予答覆:
(1)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並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説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2)所申請公開資訊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資訊的方式、途徑。
(3)所申請公開資訊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資訊,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資訊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4)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並説明理由。
(5)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資訊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資訊不存在。
(6)所申請公開資訊不屬於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資訊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7)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資訊公開申請作出答覆、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資訊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8)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所申請公開資訊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9)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於政府資訊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資訊內容,並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説明理由。
(10)向申請人提供的資訊,應當是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政府資訊;除依照《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外,需要對現有政府資訊進行加工、分析的,本機關可以不予提供。
(11)以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的,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處理;申請內容為要求本機關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可以告知獲取的途徑。
(12)應當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及本機關保存政府資訊的實際情況,確定提供政府資訊的具體形式。特殊情況按《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13)需要延長答覆期限的,應當經本機關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徵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20個工作日內。確實無法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答覆的,可以確定延遲答覆的合理期限並告知申請人。
三、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資訊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舉報。
監督部門:中國民用航空東北地區管理局紀檢監察處
監督電話:(024)88294306
地 址:瀋陽市大東區小河沿路3號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
郵 編:110043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其他監察機關或本機關上級主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