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北局下發《關於繼續做好民航單位法定自查工作的通知》,就推進下一階段法定自查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單位,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對自查牽頭部門和自查人員要著力賦權、賦能、賦利;二要有效融合各管理體系,著力整合各管理制度,加強體系建設,將法定自查與日常安全管理、SMS體系建設、標準化管理、“三基”建設等進行有效銜接和融合;三要強化對自查效能的評估和提升,堅持問題導向,建立激勵機制,創新檢查方式,開展效能評估,著力提升自查品質和自查效率。
東北局也將逐步加大檢查的深度和廣度。一要在開展行政檢查時,重點關注企業自查的效能、發現問題的品質、系統原因分析的深入性、整改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二要持續發揮局方指導作用,對各單位編制“自查事項清單”及自查計劃等方面進行指導;三要按照《民航行業法定自查容錯規範》,落實法定自查容錯機制,激勵企業更好發揮安全管理的主觀能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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