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主体 | 运行监控中心 | 行使层级 | 国家级 |
| 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 项目审查类型 | 即收即办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行政许可结果 | 通过定期航班计划文件和业务固定格式报文形式布置预先飞行计划。 | ||
| 适用范围 | 航空营运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公海上空实施定期航班飞行、加班飞行、包机、调机、公务等不定期飞行的。 | ||
| 咨询方式 | 网络:www.pre-flight.cn 电话:010-64092186/64012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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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各地区空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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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民航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服务电话 010-64091288 | ||
| 办理时间 | 7*24小时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 | ||
| 结果送达 |
中国航空营运人换季前定期航班预先飞行计划的申请,自民航局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以民航局定期航班计划文件的方式批准,其他情况下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由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和民航地区空管局以AFTN电报、SITA电报或者传真电报的形式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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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CCAR—73)中有关规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