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1、起草民航空管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2、编制民航空管发展和建设规划并监督执行。 
3、负责民航空管单位的安全审计工作,指导民航空管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民航空管运行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4、拟订航班时刻和空域容量等资源分配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空中交通管制人员、航空情报人员、航空电信人员、航空气象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空管监察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民航空管设施设备的使用许可、开放运行许可管理工作。负责民航无线电台(站)址的审批。负责气象探测环境许可管理工作。 
7、负责民航无线电频谱的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民航无线电频率、呼号与编码的指配工作,核发民用航空器无线电台执照。负责重大民航无线电干扰事件的协调与处理。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领导

主任:许浩

副主任:张瑞庆、陈向阳
 
副巡视员:刘连喜

下设处室

空中交通管制处       综合处  通信导航监视处(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处 航空气象处    
                 

司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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