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03]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许可(PC)

办事程序: 

    生产许可审定和监督程序(AP-21-04R3)

流程图

 

 

办事条件: 

所需资质及其材料:
    ① 申请人资格:需要至少符合下列一个条件
    1. 持有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设计批准书;
    2. 持有补充型号合格证或改装设计批准书;
    3. 上述证件的权益转让协议书。
    ② 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申请书(AAC-D017表)。
    申请人提交下列资料:
    1. 关于生产技术和工程保证能力(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设施、设备及合格人员)的说明;
    2. 关于质量控制系统的说明;
    3. 其他必要说明。
    ④ AAC-150(08/2002)
    ⑤ AAC-004(12/2004)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办理过程中所需预评审、PC审查组评审、供应商评审和质量控制体系评审等,不计入时限)

办理时间: 

单位

时间

民航局适航审定司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6:40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6:40(冬春)

14:00-17:00(夏秋)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6:30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

周一到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周一到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民航新疆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30-13:3051-930日)

10:00-14:00101-430日)

下午 16:00-19:0051-930日)

16:00-19:00101-4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