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49]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办事条件: 
    1、初步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2、初步设计应当符合民航局规定的基本要求。
    3、运输机场通信、导航、雷达、气象等工程应当按有关规定报批相应台(站)址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4、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出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办事程序:  
    一、中央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或以资金补助方式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法人将工程初步设计向民航局、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审批申请,并同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一式2至10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光盘)一式2份; 
    2、民航管理部门组织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初步设计文件应当经过专家评审。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审单位进行专家评审。
    3、民航管理部门收到评审报告后作出许可决定。
    二、对于非中央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或以资金补助方式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如含有民航专业工程,由民航管理部门对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出具行业意见。 

办理流程图:

    说明:根据《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局令第215号),A类工程初步设计由民航局审批,B类工程初步设计由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批。A类工程: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E(含)以上、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2亿元(含)以上的工程。B类工程: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E(含)以上、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2亿元以下的工程,以及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D(含)以下的工程。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办理过程中所需的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不计入时限)

其他说明: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

单位

时间

民航局机场司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6:40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6:40(冬春)

14:00-17:00(夏秋)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6:30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

周一到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周一到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民航新疆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30-13:3051-930日)

10:00-14:00101-430日)

下午 16:00-19:0051-930日)

16:00-19:00101-4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