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规定,执照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
(三)男性身高1.70-1.85米,女性身高1.65-1.75米;
(四)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五)未受刑事处罚,通过局方规定的背景调查;
(六)持有现行有效的IVb级体检合格证;
(七)在申请执照前6个日历月内必须完成由教员按照民航总局规定的训练大纲实施的初任训练,并通过相应的理论考试和基本体、技能考试;
(八)符合法律、法规及民航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执照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请本规则规定的执照。
执照申办材料:
在申请执照时,申请人应当向地区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航空安全员执照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
(三)有效的体检合格证明;
(四)初任训练理论考试合格证明;
(五)初任训练基本体、技能考试合格证明;
(六)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背景调查证明;
(七)2寸白底免冠近照2张。
注:有效的体检合格证明是指依据《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所颁发的IVb级体检合格证。
办理程序:
请登录中国民用航空安保信息网(www.sinoavsec.cn)阅览《航空安全员执照办理手册》(2013年版)等相关资料,下载《航空安全员执照申请表》。
办理流程图:
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办理时间:
以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或办证大厅公布的办理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