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访。《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广受业界和社会关注的规定,是民航局第一部规范航班正常工作的经济类规章。《规定》从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航空运行主体的责任,为维护乘客合法的权益、保障正常航空运输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关于航班延误的旅客补偿,其实早在2004年民航局就出台了《关于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个航空公司,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标准,做好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工作。
为了充分保护旅客知情权,同时不侵犯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规定》在第三章第一节中明确规定,国内承运人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由航空公司自行决定。这样,旅客可以根据补偿的方案,自主决定选哪家航空公司,真正实现航空运输市场化。同时,国内承运人需要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完善航班延误补偿标准,同时上报民航局和各地区管理局备案,并予以对外公布,做到透明公开。
相关工作情况通告请您参考民航局网站有关内容,网址链接: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1701/t20170109_41629.html。
如果您对航空服务不满意,建议您先向航空公司、机场投诉。如对其投诉处理不满意,可向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申诉,网址链接:www.caacca.org。
欢迎来访。《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广受业界和社会关注的规定,是民航局第一部规范航班正常工作的经济类规章。《规定》从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航空运行主体的责任,为维护乘客合法的权益、保障正常航空运输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关于航班延误的旅客补偿,其实早在2004年民航局就出台了《关于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个航空公司,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标准,做好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工作。
为了充分保护旅客知情权,同时不侵犯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规定》在第三章第一节中明确规定,国内承运人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由航空公司自行决定。这样,旅客可以根据补偿的方案,自主决定选哪家航空公司,真正实现航空运输市场化。同时,国内承运人需要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完善航班延误补偿标准,同时上报民航局和各地区管理局备案,并予以对外公布,做到透明公开。
相关工作情况通告请您参考民航局网站有关内容,网址链接: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1701/t20170109_41629.html。
http://www.caac.gov.cn/XXGK/XXGK/MHGZ/201706/t20170621_44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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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访。《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广受业界和社会关注的规定,是民航局第一部规范航班正常工作的经济类规章。《规定》从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航空运行主体的责任,为维护乘客合法的权益、保障正常航空运输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关于航班延误的旅客补偿,其实早在2004年民航局就出台了《关于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个航空公司,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标准,做好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工作。
为了充分保护旅客知情权,同时不侵犯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规定》在第三章第一节中明确规定,国内承运人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由航空公司自行决定。这样,旅客可以根据补偿的方案,自主决定选哪家航空公司,真正实现航空运输市场化。同时,国内承运人需要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完善航班延误补偿标准,同时上报民航局和各地区管理局备案,并予以对外公布,做到透明公开。
相关工作情况通告请您参考民航局网站有关内容,网址链接: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1701/t20170109_41629.html。
如果您对航空服务不满意,建议您先向航空公司、机场投诉。如对其投诉处理不满意,可向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申诉,网址链接:www.caacca.org。
欢迎来访。《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广受业界和社会关注的规定,是民航局第一部规范航班正常工作的经济类规章。《规定》从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航空运行主体的责任,为维护乘客合法的权益、保障正常航空运输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关于航班延误的旅客补偿,其实早在2004年民航局就出台了《关于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个航空公司,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标准,做好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工作。
为了充分保护旅客知情权,同时不侵犯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规定》在第三章第一节中明确规定,国内承运人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由航空公司自行决定。这样,旅客可以根据补偿的方案,自主决定选哪家航空公司,真正实现航空运输市场化。同时,国内承运人需要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完善航班延误补偿标准,同时上报民航局和各地区管理局备案,并予以对外公布,做到透明公开。
相关工作情况通告请您参考民航局网站有关内容,网址链接: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1701/t20170109_41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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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访。民航局设有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渠道,请直接点击首页右下方社会监督板块的“消费者投诉”图标进入相关消费者投诉页面。如果您对航空服务不满意,建议您先向航空公司、机场投诉。如对其投诉处理不满意,可向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申诉,网址链接:www.caacca.org。
欢迎来访。日前,《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广受业界和社会关注的规定,是民航局第一部规范航班正常工作的经济类规章。《规定》从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航空运行主体的责任,为维护乘客合法的权益、保障正常航空运输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约定,所以规章也表示因航空公司方面引起的航班延误由航空公司进行补偿。但是,诸如天气原因,在出现雷阵雨、暴风雪的情况下,航空公司不起飞的首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旅客的安全,避免航空安全事故。对于不可抗力导致的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国际上均明确航空公司可不担负相关费用。本规章的规定,可以理解为最低要求,但航空公司可以自行决定高于这个要求。导致航班取消的原因有多种,如果您对航空服务不满意,建议您先向航空公司、机场投诉。如对其投诉处理不满意,可向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申诉,网址链接:www.caacca.org。
欢迎来访。日前,《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广受业界和社会关注的规定,是民航局第一部规范航班正常工作的经济类规章。《规定》从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航空运行主体的责任,为维护乘客合法的权益、保障正常航空运输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关于航班延误的旅客补偿,其实早在2004年民航局就出台了《关于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个航空公司,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标准,做好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工作。为了充分保护旅客知情权,同时不侵犯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规定》在第三章第一节中明确规定,国内承运人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由航空公司自行决定。这样,旅客可以根据补偿的方案,自主决定选哪家航空公司,真正实现航空运输市场化。同时,国内承运人需要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完善航班延误补偿标准,同时上报民航局和各地区管理局备案,并予以对外公布,做到透明公开。相关工作情况通告请您参考民航局网站有关内容,网址链接: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1701/t20170109_41629.html。如果您对航空服务不满意,建议您先向航空公司、机场投诉。如对其投诉处理不满意,可向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申诉,网址链接:www.caacca.org。
欢迎来访。日前,《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广受业界和社会关注的规定,是民航局第一部规范航班正常工作的经济类规章。《规定》从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航空运行主体的责任,为维护乘客合法的权益、保障正常航空运输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关于航班延误的旅客补偿,其实早在2004年民航局就出台了《关于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个航空公司,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标准,做好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工作。为了充分保护旅客知情权,同时不侵犯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规定》在第三章第一节中明确规定,国内承运人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由航空公司自行决定。这样,旅客可以根据补偿的方案,自主决定选哪家航空公司,真正实现航空运输市场化。同时,国内承运人需要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完善航班延误补偿标准,同时上报民航局和各地区管理局备案,并予以对外公布,做到透明公开。相关工作情况通告请您参考民航局网站有关内容,网址链接: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1701/t20170109_41629.html。如果您对航空服务不满意,建议您先向航空公司、机场投诉。如对其投诉处理不满意,可向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申诉,网址链接:www.caacca.org。
欢迎来访。如港澳台航空公司建议您致电咨询民航局运输司国内航空运输处,电话:86-10-64092923;如外国航空公司建议您致电咨询民航局运输司国际航空运输处, 电话:86-10-6409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