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主体 | 国际司(港澳台办公室) | 行使层级 | 国家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2次 |
项目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办理方式 | 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受理。 | 行政许可结果 | 颁发《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 |
适用范围 | 本指南适用于指定或非指定的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申请和办理民航主管部门批准证书。 | ||
咨询方式 | 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电话:64091288/58297387 邮件:xiyu_zhang@icscc.or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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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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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电话:64091297/6401247 邮件:yangwei@caac.gov.cn jr_yang@caac.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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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8点至17点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银河SOHO D座12层 51209室 | ||
结果送达 |
对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相对人颁发加盖本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专用印章的证件。按照证件颁发部门要求的方式,通过“邮寄”或“现场自取”的方式取得证件,具体送达方式由申请人自由选择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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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