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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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267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267号建议的答复

刘芳震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湖北省恩施机场迁建纳入国家“十四五”民航发展规划并开工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面积不断扩大,机场规划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逐步显现。我们注意到,许多地方加强了对机场周边地区的城市规划,严格保护机场净空,机场与城市实现了共同发展,但也有一些地方出于各种考虑,对机场周边规划控制不利,造成机场与城市发展矛盾突出。2016年5月,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十三五”民航机场改扩建和迁建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6〕1143号),要求地方政府慎重选择迁建方案,对于受城市规划建设、周边建筑物超高或地形条件限制严重、不具备原址改扩建条件或受空域使用限制实施改扩建无法缓解矛盾的,可以开展机场迁建研究论证工作。

  现有恩施机场于1993年建成通航,飞行区等级指标4C,拥有1条长2600米的跑道、10000平方米的航站楼及配套设施。2018年完成旅客吞吐量103.9万人次,尚未达到机场设计容量。从技术条件来看,机场迁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城市规划、空域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多方面问题,尤其是恩施地形条件复杂,新建机场选址难度较大。恩施机场属支线机场,相对许多干线和枢纽机场与城市发展的矛盾要小。建议地方政府加强与国家、军队沟通,组织相关方面深入开展恩施机场迁建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论证,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现有机场实际情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航运输需求增长,在民航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时统筹研究。

  感谢您们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发展计划司 010-64092782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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