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认真落实“六严”工作要求

  2019年7月23日,民航局公安局在昆明组织开展“六严”工作专项调研,北京、上海、广东、辽宁、新疆等机场公安局介绍“六严”工作经验后,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结合调研会议精神,及时进行研究,坚决贯彻执行“公安严打”要求,部署严厉打击危害民航运输生产安全违法犯罪的工作。

  一、工作情况

  (一)机场公安局与昆明机场安检站建立每月工作协调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针对疑难复杂情况及时讨论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昆明机场安检站依照工作规则进行严格检查,绝不放过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工作人员对可疑情况进行初步甄别,有藏匿民航禁运物品的行为,及时报警;无藏匿情形的,按照规定要求旅客自弃或办理托运,大大减少了无效报警的数量。

  (三)机场公安局对安检报警的案件按照“三不放过”的方针严格进行审查,坚决予以打击。10月8日,民航局公安局下发《关于调整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类违法犯罪案事件处置工作统计指标的通知》,对藏匿行为进行专门的说明,并明确了随身携带火种的从严处罚的统计标准为罚款500元。随后我局立即进行传达部署,于10月11日起,对藏匿火种的违法行为以500元的罚款标准进行处罚,自调整“重处”标准以来,查处危害民航运输安全的案件125起,罚款500以上(含拘留)的人员42人,重处率为33.6%。

  (四)机场公安局航站区派出所高度重视对安检报警案事件严查严处,多次与昆明机场安检站组织会商,研究制定安检移交案事件认定标准,同时,对移交类案事件依照相关法律细化制定具体处罚要求,例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构成“携带禁运物品”的违法行为分另种情形进行处罚,具有藏匿性质的案件从严从重处理,无明显隐匿性质的案件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处罚。

  (五)机场公安局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旅客、员工开展“六严”工作宣传,一是在值机柜台、安检现场等公共区域张贴警示标语、宣传海报等资料,滚动播放警示语音;二是积极与多家新闻媒体开展典型案事件宣传报道,播放关于旅客携带违禁物品等违反民航运输安全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处罚情况

  自民航局公安局2015年部署“六严”工作以来,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深刻认识“六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六严”专项工作为抓手,坚决筑牢地面、空中、内部三条防线,有效抵御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类违法行为。

  2019年机场公安局共接处危害机场运输秩序类案事件3728起(其中昆明机场接处警2992起,其他14个机场接警73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起,行政拘留54起,千元以上罚款45起,500以上罚款94起,其他处罚1931起),实现了涉恐案件、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事件以及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和治安灾害事故等重大案(事)件零发案(生),一般刑事案件低发案,治安秩序平稳的良好局面,有力维护了机场空地安全和空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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