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六严”工作要求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各机场公安局(分局)、各机场安检站,空警各支、大队:

  民航局公安局部署“六严”工作以来,全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紧密结合自身职能,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全面严格各项安全措施,圆满完成北京纪念抗战70周年、西藏新疆大庆、大连达沃斯、广西东盟博览会等民航安保任务。民航局和公安部领导对“六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民航局李家祥局长在多个场合对公安系统开展严厉打击和严肃整顿予以表扬。公安部黄明副部长在民航明传电报(局发明电[2015]2364号)上作出专门批示,要求民航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严格执法、常抓不懈,管出良好的秩序,良好的习惯、也管出执法的权威。”

  民航局和公安部领导的肯定及要求给了我们坚持做好“六严”工作的信心和动力。但从各地工作情况看,仍然存在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强,没有将“六严”作为核心工作,工作中还在观望,麻痹大意、蒙混过关等思想依然存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贯彻“六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反思在理念思路、机制建设、方法手段、能力水平等方面存在的诸多不适应,抓紧调整创新,提高做好“六严”工作的能力水平。为进一步推动“六严”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字当头,将“六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

  (一)中央的决定要求我们要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四风”、“三严三实”、“从严治党”、“五个过硬”、“一岗双责”等要求无不着眼于一个“严”字。坚持“严”的标准“实”的要求,没有严就没有法治,没有严就没有秩序,没有严就没有标准,没有严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公安保卫工作也是一样,当前,公共安全事件易发多发,维护公共安全任务繁重,民航机场作为社会公共场所,各种复杂因素聚集,若没有严格的措施和要求,发生的后果可能是无法挽回的。

  (二)形势的变化发展要求我们要严。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由于国际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当今世界已进入风险社会,我国国内风险因素也日益突出,公共安全问题复杂性加剧,新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我国发展既面临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相互叠加的严峻挑战。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快速推进,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相互渗透、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相互影响、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作用的特点明显。特别是新媒体作用下的传统犯罪的敏感性、危害性明显加剧,“互联网+”新业态下各类治安隐患明显增多,治安治理难度加大。广西柳州的特大爆炸案、土耳其“9.11”爆炸事件都充分说明公共安全工作面临形势的多样性和情况的严峻性。民航机场作为社会公共场所,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种种问题在民航均有涉及,以往的防范措施、方式手段已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变化,没有更加严厉的要求、更加严格的措施、没有创新的理念无法适应时代变化要求。

  (三)自身工作职责要求我们要严。孟建柱书记在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公共安全事件易发多发,既与一些同志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工作粗糙有关,也反映出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手段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主要表现在:有的风险意识不强,防范、化解、管控风险的能力亟待提高;有的缺乏合作、互通、共享理念,地区、部门分割,工作合力不强;党政主导、社会共治的体制机制没有切实形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治理的能力亟待提高;社会治理方法手段简单、粗放,习惯于采取“大呼隆”、造声势等工作方式,不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有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职责不明、问责不严等问题比较突出等。孟书记的分析每一句都切中要害、语重心长,民航公安保卫工作也要以此自省,要清醒认识维护民航公共安全面临的新问题,要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措施做好民航公安保卫工作。

  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推崇直觉、感性思维,习惯于对事物进行模糊的归纳,缺乏严谨、理性、体系化的实证研究。这种思维方式在公安保卫工作中容易导致简单化,日常管理粗枝大叶、大而化之,形成一笔“糊涂账”。新形势下,警力跟着警情走,要把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理念贯穿于公安保卫工作全过程,要坚持分析研究,坚持用数据说话,用创新的思维理念进行科学决策,要按照精、准、细、严的要求,精心设计公安保卫工作流程,把平时的做法转化为程序,把要求转化为标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减少操作中的随意性。

  二、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协同配合和整体作战,确保“六严”工作有效运行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六严”工作要求,按照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协作融合、整体联动、共同参与,推动机制创新,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激发“一盘棋”工作优势,发挥整体作战的强大战斗力。

  (一)强化安检移交机制建设。各安检机构一是要严格落实《民航安检机构、航班机组报警和民航(机场)公安警情处置规定》的要求,对应当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的,不得擅自放行;二是要建立民航安检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建立民航安检相对人违法违规数据库,要密切和机场公安机关的合作,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和单位从严检查。

  (二)强化企事业单位内保与公安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各机场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建立定期例会和社情警情通报制度,完善隐患排查和案事件倒查机制。各企事业单位一是要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内部重点人员管控机制,加强对内部人员不稳定因素的排查,特别是强化对机场控制区内、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以及专机保障、要客服务、安检护卫等岗位工作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要进一步完善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查找隐患,落实整改。

  (三)强化货运安保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各安检机构要规范航空货邮违规移交、退运标准和程序。严格按照《民航安检机构、航班机组报警和民航(机场)公安警情处置规定》,对应当移交机场公安机关的案事件,不得擅自退运;二是中航协要加大对航空货邮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三是航空公司要加大对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安全管理;四是要建立问责机制,对不履行职责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四)强化空中、空地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各运输航空公司要建立健全空中联动、空地联动工作机制。一是要落实岗位职责,强化空中联动。各运输航空公司要进一步完善空防安全管理机制、制定飞行中安全保卫措施。机组全员要按照岗位分工,认真履行空中安保职责,要在机长领导下,确保全员参与,密切协同配合。空警、安全员要敢于执勤、善于执勤,处置中要勇于担当、勇于执法、毫不犹豫、果断处置。飞机抵达舱门开启后,要及时总结执勤情况;二是要规范空地联动。机组人员要依法依规做好空中案(事)件证据材料的收集、保护和移交工作。各机场公安机关在接报机上案(事)件时,要做到快速反应,做到及时反馈并加强指导。

  三、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履行好民航行政监管工作

  (一)要落实监管责任。各管理局、监管局要逐步提高空防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系统性。在监管过程中,组合运用好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纪律手段、信用手段,督促辖区各运行单位落实好空防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突出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在总结前期暗访测试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固化机制,扩大暗查暗访的范围与深度,摸清辖区内各运行主体空防安全保障能力的“家底”,对隐患突出、基础薄弱的单位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约见责任单位领导,督促和帮助行政相对人明确法律法规内容,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三是要果断启动问责机制,对不隶属于民航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1号令)、《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号令),向其上级主管单位通报情况、提出追责建议,并追查跟踪处理结果。

  (二)要提高监管效能。各管理局、监管局要将监管职责落实与监管绩效相结合,有效提高监管效能;把着眼点放在解决普遍和深层问题上,把落脚点放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把检验标准放在提高安全监管效能上。一是要突出监管重点。根据日常行政检查、测试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辖区内重点单位、重点工作进行梳理,确定安全监管的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对这些监管重点,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盯紧盯住。二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执法纪律。不徇私情,不碍于情面,不回避矛盾,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充分发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作用,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暂停设备使用、关闭安检通道、削减航班、限制航线和关闭机场的坚决“关、停、减”,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要做好监管信息收集管理工作。将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应用工作与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结合起来,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安全动态,开展信息收集管理,加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注重从系统上加强对生产运行单位的行业安全监管。

  (三)改进监管方式。各管理局、监管局要在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上下功夫,结合运用多种创新手段。一是要树立以威胁评估、风险管理为机制的监管理念,强化“问题意识”,综合运用好行政检查、安保测试、安保审计等手段,从不同的角度对空防安全进行全面监管,不留死角,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二是要科学合理设置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建立空防安全行业监管权力清单和生产运行主体空防安全工作负面清单制度。三是要举一反三,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工作理念、思想方法,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反映时代性,探索出长效安全监管的路子。四是要加大监管频次,提高监管工作完成率,并定期上报监管结果。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切实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六严”工作宣传活动,主动加强与媒体沟通和对接,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广大旅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对照“六严”工作要求,加强对安保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科学规划,召开专题会议,细化本单位的工作手册,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六严”工作要求的研讨,使“六严”工作要求融入到每位员工的内心和工作中。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报告,各机场公安机关要将公安部黄明副部长对“六严”工作的批示内容及本单位严打工作开展情况向所在地省厅(市局)进行专门汇报,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民航局公安局

(公安部十五局)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