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民航专业工程重大安全风险,推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领域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民航局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了《民航专业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淘汰目录》),现予发布。
各民航专业工程从业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在规定的实施期限后,全面停止使用本《淘汰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得在限制的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淘汰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各地区管理局及民航质监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开展对本《淘汰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局 应急管理部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