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13]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申请办理程序

办事条件:
    详见导航频率、通信频率(非通用航空活动)和通信频率(通用航空活动)申请办理流程。

办事程序:  

 办理流程图:

所需表格: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申请表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地区管理局初审时间需计入时限;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的试用、国际和国内协调等,不计入时限)

办理时间:

单位

时间

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办公室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6:40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6:40(冬春)

14:00-17:00(夏秋)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6:30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

周一到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周一到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民航新疆管理局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30-13:3051-930日)

10:00-14:00101-430日)

下午 16:00-19:0051-930日)

16:00-19:00101-4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