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在当前安全管理和市场管理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监察员队伍的管理在准入机制、培训机制、退出机制上都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因此拟对《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进行第三次修订,以建立一套统一的、完整的监察员管理制度。请你单位对《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修订稿)提出意见,于2007年7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意见电子版请发至yh_zhou@caac.gov.cn。
修订稿及修订说明请到http://www.caac.gov.cn下载。
联系人:周颖慧,
电话:010-64092310
传真:010-64016854
民航总局政策法规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