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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立法调研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国际、南方、东方、上海航空公司:

  为规范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民用航空运输机场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总局拟起草《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和《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两部规章。为加强规章的可操作性,使之与当前航空保安工作实际相符合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我局决定对两部规章中部分重点内容和争议问题进行立法调研。现就调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请各地区管理局公安局、相关机场和航空公司按照《调研提纲》(附件一)中列出的内容组织调研。

  二、调研方式: 请各地区管理局公安局、相关机场和航空公司组织本单位航空保安、安全监察、法规标准、运行指挥等有关部门人员召开座谈会,或者走访基层运行单位,听取意见,提出依法规范和加强航空保安工作的建议。总局有关部门将视情派员分头参加有关地区调研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任务分工:除《调研提纲》内容外,请下列单位结合实际就以下重点问题做深入调研,并确定专人承担相应编写任务:

  (一)民航华东、中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如何加强对外国航空承运人的保安检查(含开航前检查和持续检查)、航空保安国际合作及交流的管理规定;

  (二)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非法干扰信息报送(内容、分类、程序、规定、制度等)和应急反应措施管理规定;

  (三)国际、南方航空公司: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保安质量控制方面管理规定;

  (四)东方、上海航空公司:航空公司新开国内、国际(地区)航线或新设基地的保安管理内容规定。

  四、调研要求: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和《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是在新形势下规范和加强航空公司和机场航空保安工作的重要规章,是解决当前航空保安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地区管理局公安局要督促落实好辖区内有关调研单位的调研工作,结合承担的航空保安职责,提出两部规章修订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有关机场和航空公司主管航空保安的领导要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展开调研,结合《调研提纲》中涉及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任务分工”中需要承担编写任务的单位,请及时确定专人负责,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8 月31 日前报总局公安局。

  (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调研工作结束后,各调研单位要认真撰写调研报告,要着重对《调研提纲》所列问题提出解决意见。请各单位于9 月17 日前将调研报告书面报总局公安局。

  联系人:王永明、李鑫,

  电话:010 64092721,64092761,

  传真:010 64011019,

  邮箱:chinaavsec@yahoo.com.cn

  五、《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草案)和《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草案)请各单位自行到http://www.caac.gov.cn/上下载。

  附件:《调研提纲》。

  

  民航总局公安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日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调研提纲

  一、 保安组织管理

  1、规章适用范围是否已包含对湿租航空器的保安要求?

  2、局方对于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保安管理的职责是否需要列明,如列明,还需包括哪些职责?

  3、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保安方面职责是否需要列明,如列明,还需包括哪些职责?

  4、是否参照美国设置“紧急修正案(或航空保安指令)”来协调突发性的航空保安事件?

  二、《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的制定、报送和审批程序

  5、《方案》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6、对《方案》实行事后备案还是事前审定?审批要求和程序如何设置?

  7、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与机场、保安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签订的保安协议中,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三、运行中的保安管理

  8、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新开辟航线时,应如何进行开航前保安检查?应当设置哪些保安措施和程序?

  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新设立基地时,应当具备何种的保安条件?

  10、售票关口是否要提供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应当包括哪几项?如何保障在售票时获得此类信息?办理乘机手续和安检时怎样核对旅客身份?办理自助乘机时如何核实旅客身份?

  11、错运行李和无人陪伴行李在装机前,是否应再次经过仪器安全检查?或有何种其他的安全检查措施?

  12、中转或过站旅客下机后,对于中转的航空器应采取何种保安监控措施?

  13、旅客中转和过站应如何划分各种类型?对不同类型的中转和过站旅客应当采取何种有效监控措施?

  14、携带武器登机的保安控制应当如何开展?通过何种程序(安检通知或是航空公司签派通知?)通知机长?应由哪个部门确认枪弹已分离?携枪人员在飞行中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在发生非法干扰行为时,携枪人员如何与机长沟通并听从机长指挥?警卫人员携枪但未与警卫对象同行时,如何对警卫人员进行保安控制?

  15、托运武器从交运到装机过程如何确保监控措施到位?如何开展监装监卸?

  16、押解犯罪嫌疑人或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人员时,应当采取何种措施加强保安控制?押解人员比例如何确定?航空器上有遣返人员时,是否需加强保安措施?安保人员与被遣返人员比例如何设置?

  17、机上供应品应当采取何种保安控制措施?机上小餐车在运输过程中是否需要加封?

  18、对于建立风险管理和威胁等级的管理程序有何建议?风险管理和威胁等级体系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19、对于建立航空保安质量控制系统有何建议?质量控制系统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四、通航我国的外国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保安管理

  20、通航我国的外国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保安方案如何报送和审查?对此类方案是采取备案制度还是审批制度?

  21、外国航空运输企业通航我国时,如何进行开航前保安检查?如何进行持续性的保安监控?

  22、如何开展和规范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以及与我通航的外方机场要求采取的特别航空保安措施和程序?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调研提纲

  1、机场安全保卫方案要点必须包括哪些内容?

  2、如何界定地方政府对其管理的民航机场承担的保安义务和责任?

  3、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机构设置如何规范?

  4、安检、消防组织是否必须规定由机场(如支线小机场)设置?如何界定第三方承担机场安检和消防工作的保安职责和义务?

  5、控制区是否需要设置保安等级?如设置,应当如何划分?

  6、如何规范和确定机场控制区种类?

  7、如何规范控制区各种通行证件的名称、种类、使用范围等?控制区证件有效期如何确定?

  8、控制区车辆证件如何管理?控制区通行证件与控制区车辆准驾证是否可以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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