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公司(运输)、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为了落实国际民航组织安全审计(USOAP)的有关意见,我司依据CCAR-121 部的相关规定编写了《关于规范客舱乘务员、客舱乘务教员、客舱乘务检查员资格管理的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请于2008 年3月31日前以明传电报形式将意见上报总局飞行标准司。逾期未上报意见的单位将被视为无意见并能够执行咨询通告的各项条款。
该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稿可从民航总局网站下载,具体连接地址:http://www.caac.gov.cn/P1
有关咨询通告相关问题可联系,飞标司联系人:刘桂玲,传真:010-64091459,电子邮件地址:liugl@mail.castc.org.cn.
特此通知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