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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飞行机组资格审定和型别等级要求》咨询通告意见的通知

各地区管理局、运输航空公司、中航商用飞机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完善我国航空器评审工作,建立飞行标准化委员会工作基础,明确按121部运行的运输类飞机型别等级确定方法,细化合格证持有人飞行机组训练管理,飞行标准司制定了咨询通告《飞行机组资格审定和型别等级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此通告中包括局方确定按121部运行的运输类飞机型别等级的流程和方法,合格证持有人飞行机组操纵多个衍生机型的训练管理等内容,此咨询通告也可作为飞行制造厂家了解局方工作方法和程序的参考资料。因其内容庞杂、涉及面广,并且引入了许多新的名词、概念和方法,请各单位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于2008年9月1日前反馈至飞行标准司航空器评审处。

  联系人:朱涛

  联系电话:64092402(010)

  传真:64092452(010)

  电子邮件:zhutao@caac.gov.cn

  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稿可在民航局网站http://www.caac.gov.cn/P1/下载。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