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各地区空管局,各航空运输(通用)公司,各机场公司,飞行校验中心:
为了完善中国民用机场试飞组织与实施工作,规范试飞工作的内容和流程,适应机场建设特别是机场增加基于性能的导航(PBN)程序对试飞的迫切需求,我司草拟了《中国民用机场试飞管理规定》咨询通告(草稿)。
该通告明确了与机场试飞有关的机场管理机构(或项目法人)、空管、航空公司及局方等单位的责任和任务,明确了机场试飞的内容、基本要求和基本准则,规范了试飞申请、审批、试飞组织实施及试飞情况报告和试飞结果总结递交的流程;修订了《关于机场试飞内容和记录格式的通知》(民航飞发(1997)127号)中机场试飞记录表格并新增了PBN程序试飞的记录表格。
该咨询通告草稿可从www.caac.gov.cn/P1/处下载。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和讨论。若有书面意见,请于12月16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给我司。
联系人: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贾建卿(叶露)
电话:010-64091458(010-64091456)
传真:010-64092458
电子信箱:jq_jia@caac.gov.cn(yelucafuc@163.com)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