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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和人员管理规定》咨询通告(草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地区空管局,各机场:

  飞行程序是机场开放启用必备的一项基本条件,是飞行人员实施飞行和空中交通管理人员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基本依据,是航空器飞行安全和运行效率的重要保障。为规范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和人员管理工作,推动飞行程序质量体系建设,我司组织编写了《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和人员管理规定》咨询通告(草稿)。

  本通告是在参考ICAO有关飞行程序设计和质量保证等相关文件、手册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飞行程序管理实际编写而成。该通告规定了关于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对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和人员从事程序设计工作提出了设施设备、知识及技能、考试与培训以及质量管理等要求,为局方、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及人员开展飞行程序设计及管理工作,促进飞行程序设计能力建设提供有关规范和指南。

  现就该咨询通告(草稿)征求你单位意见,征求意见稿可在民航局网站意见征集栏内下载,网址为:www.caac.gov.cn/P1/。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并将意见于8 月30 日前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反馈给我司。

  联系人:涂卫军,电话:010-64091406,传真:010-64092458,

  邮箱:wj_tu@caac.gov.cn。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3年8月6日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