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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ARJ21-700飞机专用条件和豁免征求意见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民航大学、管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

  根据ARJ21-700飞机设计特点和申请人技术能力限制,经评估,就该型飞机设计和应申请人申请,我司拟制定有关专用条件和批准豁免符合有关适航要求,具体内容见《ARJ21-700飞机专用条件/豁免征求意见稿》(请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caac.gov.cn/P1/)下载)。

  根据管理程序《颁发专用条件和批准豁免的程序》(AP-21-AA-2012-21)第3.5段有关要求,现就该《ARJ21-700飞机专用条件/豁免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为30天。

  请你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讨论,提出意见,请各地区管理局收集辖区内有关单位意见,并使用《ARJ21-700飞机专用条件/豁免征求意见稿》所附《颁发专用条件/批准豁免反馈意见表》(CAAC表AAC-267)将意见反馈至我司。

  联络人:路遥,电子邮件:luy@mail.castc.org.cn。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14年8月15日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