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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第五次修订(草稿)意见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为适应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针对运输航空公司的运行管理,2014年我司开展了《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第五次修订(以下简CCAR-121R5)工作,经过近一年的认真研究和充分酝酿,已形成基本修订意见。现对CCAR-121R5(草稿)征求行业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修订内容。本次修订涉及到CCAR-121部中的21个章节和3个附件,修订条款数约占条款总数的32%。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运行部分主要修订内容,P章有关机组成员值勤期限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求;W 章延程运行与极地运行要求;U章中燃油政策要求;N章和O章中客舱乘务员训练大纲和合格要求; U章中有关备降机场最低天气标准的要求;同时在E章中明确每架飞机与签派室之间能够在4分钟内建立迅速可靠语音通信联系的要求;在G章中增加电子导航数据管理要求等;并且针对航行新技术应用增加S章“特殊运行”要求;

  2、维修部分主要修订内容,增加附件J“航空器持续适航和安全改进”的要求;在L章中增加航空公司维修工程管理外委相关原则和要求,并修改飞机的适航性检查的要求;在K章中增加旅客和客舱机组成员座椅的16G和HIC要求等。

  二、征求意见时间安排。本次征求意见分为3个阶段进行:

  1、初步研究酝酿阶段:时间自征求意见稿下发之日起至1月31日止,在此期间请各单位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初步研究,了解修订内容;

  2、集中调研阶段:时间自2月2日至2月13日,我司将派员赴各地区对本次修订的详细内容、修订的原因、修订后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影响等情况进行介绍,并面对面收集各单位意见;

  3、意见反馈阶段:各单位在前二个阶段工作基础之上,进一步研究和讨论,在3月31日前将最终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飞标司,同时将意见电子版发至联系人。

  三、征求意见稿获取和反馈途径。请各单位在民航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网址http://www.caac.gov.cn/P1/)下载征求意见稿。

  飞标司联系人:李亮,电话:010-64092407

  邮箱:leeliang@caac.gov.cn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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