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为加强外航运行监管,进一步规范外航运行审定和主运行基地检查工作,我司于近期组织修订了《CCAR-129部运行规范》和《外航主运行基地检查单和工作指南》。本次修订采用了国际民航组织最新标准,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外航在华运行和主运行基地检查的各项要求。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CCAR-129部运行规范》
1、简化了审批项目,运行批准条款数从18项整合为12项;
2、修订了特殊运行批准、特殊机场批准、湿租批准、定期和不定期航点批准的要求;
3、调整了外航申请运行规范的申报材料要求。
二、《外航主运行基地检查单和工作指南》
1、编写了外航主运行基地检查工作程序;
2、优化了检查项目,对标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6等标准,检查项目从236项增加到300项;
3、实现了通过FSOP系统进行任务布置、数据收集、分析评估和采取后续行动的电子化检查单功能。
现对以上2个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在民航局官方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征求意见稿,认真组织研究,于8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修改建议发送至我司联系人陈曦光邮箱:xg_chen@caac.gov.cn。对外航的意见征集工作,由我司统一部署,通过FSOP系统推送邮件实施。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