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2011年,民航局出台了《航空承运人飞行签派员资质管理标准》(AC-121-FS-2011-43)咨询通告,用以规范并强化飞行签派员资质管理。近年来,中国民航快速发展,航空公司运行规模不断扩大、运行链条持续加长、运行环境日趋复杂,对于飞行签派员的资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司组织对《航空承运人飞行签派员资质管理标准》咨询通告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增加了签派员资质能力评估方法,明确人员资质闭环管理及实施流程,细化了不同岗位签派员经历、训练、能力等资质标准,规范了人员技术档案管理具体内容。为航空公司系统开展飞行签派员资质能力建设与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为局方监察员实施飞行签派员资质能力持续监督检查提供指导。
现就该咨询通告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在民航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网址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航空公司应组织运控、人力资源、培训等相关部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咨询通告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讨论,并将意见于8月31日前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向我司航务管理处反馈。
联系人:吴海能,电话:010-64091498,传真:010-64092458,邮箱:wuhaineng@126.com。
飞行标准司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