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管理局:
为服务和指导有关航空机载设备研发和审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CCAR-37)有关规定,我司组织起草了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航空视觉危险信号设备》(CTSO-C168)、《机载低频水下定位装置(ULD)(音响型)(自备电源)》(CTSO-C200a)和《航姿基准系统(AHRS)》(CTSO-C201)草案。这3份技术标准规定草案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
根据管理程序《适航规章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和修订程序》(AP-11-AA-2010-01)的3.2.3.10段有关要求,现就上述技术标准规定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为30天。
请各地区管理局收集辖区内有关单位意见,并完成《CTSO意见反馈表》(附后),反馈至中国民航大学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技术与管理研究中心(联系人:齐晋,电话:022-24092287,传真:022-24092311,电邮:chyijin@hotmail.com)。
附:CTSO意见反馈表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