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民航局空管局:
为满足中国民航航空器追踪监控体系建设实施路线图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航空承运人使用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政策、标准与程序,我司组织相关单位对《航空运营人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标准与指南》(AC-121-FS-2008-16R1)进行了全面修订,在广泛征求地区管理局、航空公司、空管等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修订稿。
本次修订完善了航空公司使用地空数据链通信系统的机载设备与地面系统功能要求,细化了运行人员训练内容,更新了数字化自动起飞前放行(DCL)与数字化航站自动情报服务(D-ATIS)知识等。修订稿可在民航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网址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请你单位组织人员认真研究讨论,并于12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和相应理由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向我司航务管理处反馈。联系人:刘小磊,电话:010-64091456,传真:010-64092458,邮箱:seanliu117@126.com。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