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为进一步落实民航局关于通航监管“放管结合,以放为主”的要求,回应行业需求,促进空中游览运行健康有序发展,飞行标准司结合空中游览近年运行情况,以通航“分级分类”管理思想为指导,修订了咨询通告《空中游览》。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允许以实施游览为目的,距离在40千米以内且起飞和着陆在两个不同起降点完成飞行的空中游览运行;降低航空器适用性要求;减小驾驶员本机型机长经历时间要求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体验飞行相关要求等。
现就该咨询通告征求各单位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我司联系人。
征求意见稿下载网址:
http://www.caac.gov.cn/HDJL/YJZJ/或
http://pilot.caac.gov.cn/ (网站首页下方)
联系人:
韩光祖
电话:010-64091453
邮箱:gz_han@caac.gov.cn
刘艳思
电话:010-64473576
邮箱:liuys@mail.castc.org.cn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
空中游览(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