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运输(通用)机场,各地区空管局,民航大学、民航飞行学院:
为适应航班协同放行以及飞行计划集中处理等业务发展需要,我们组织编写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服务电报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对原《民用航空飞行动态固定格式电报拍发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征求你们意见和建议。请你们按照附件2格式和联系方式在2018年7月10日前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民航局空管办
民航局空管局
2018年6月22日
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运输(通用)机场,各地区空管局,民航大学、民航飞行学院:
为适应航班协同放行以及飞行计划集中处理等业务发展需要,我们组织编写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服务电报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对原《民用航空飞行动态固定格式电报拍发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征求你们意见和建议。请你们按照附件2格式和联系方式在2018年7月10日前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民航局空管办
民航局空管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