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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航空承运人运行监控实施指南》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运行监控作为实现安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手段,其在航空公司运行控制中的比重日益凸显。为进一步做好运行监控工作,强化地面对空中机组的有效支持,我司于近期组织编写了《航空承运人运行监控实施指南》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稿)。

  该通告综合考虑了运行监控在当前飞行运行中的重要性和未来将要实现的目标,参考了FAA、EASA 等民航当局有关运行监控的相关要求,明确提出航空承运人应建立与其运行区域和运行复杂性相适应的运行监控系统和程序,以及相应的监控要素和系统功能要求,细化了飞行机组、签派、机务、飞行技术等专业人员在航班运行过程中的监控职责,确定了运行监控处置原则,强化各岗位的协同联动,切实提升对机组的支持能力和运行安全正常保障能力。

  该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稿可在民航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网址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请各单位组织运控、飞行、机务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从监控系统和监控体系的建设、运行角度对咨询通告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讨论,并将意见于12 月21 日前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向我司航务管理处反馈。

  联系人:肖明贵,邮箱:30100710@163.com。

  电话:010-64091498,手机:13925267129。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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