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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CTSO-C2d等14份技术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地区管理局

  为服务和指导有关航空机载设备研发和审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CCAR-37)有关规定,我司组织起草了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空速表》(CTSO-C2d)、《航空器松紧螺套组件和松紧螺套保险装置》(CTSO-C21b)、《飞机座椅和卧铺(I型运输类,6g向前载荷)》(CTSO-C25a)、《航空器滑橇》(CTSO-C28)、《螺旋桨顺桨软管组件》(CTSO-C42)、《火警探测器(辐射敏感型)》(CTSO-C79)、《柔性油箱材料》(CTSO-C80)、《机载标准微波着陆系统临时转换设备》(CTSO-C93)、《直升机机载雷达进场和信标系统》(CTSO-C102)、《连续供氧面罩组件(用于非运输类航空器)》(CTSO-C103)、《运输类飞机机载风切变警告及逃离引导系统》(CTSO-C117b)、《水下定位装置(音响)(自备电源)》(CTSO-C121b)、《航空器荧光照明系统镇流器和固定装置》(CTSO-C141)、《单相115VAC400Hz电弧故障线路断路器建议稿》(CTSO-C178)等14CTSO草案。这14份技术标准规定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

  根据管理程序《适航规章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和修订程序》(AP-11-AA-2010-01)的3.2.3.10段有关要求,现就上述技术标准规定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为15天。

  请各地区管理局收集辖区内有关单位意见,并完成《CTSO意见反馈表》(附后),反馈至中国民航大学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技术与管理研究中心(联系人:齐晋,电话:022-24092316,传真:022-24092311,电邮:chyijin@hotmail.com)。

 

  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193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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