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管理,在总结前期授权符合资质的行业协会对部分无人机驾驶员证照实施管理的创新监管模式经验的基础上,飞行标准司修订了咨询通告《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71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engming@caa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