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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规定》修订草案再次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完善适航审定管理、更好服务民用航空工业和民航运输业发展,经研究,我司组织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R4)进行全面修订,形成了《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规定》修订草案,并于2019年9月通过发布电报通知(局发明电[2019]2523号)和在民航局网站公布广泛征求了意见。根据意见反馈情况,我司组织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就该草案再次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附后)。此外,任何个人对于该草案意见与建议,也请在研究的基础上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附后)。

  请将《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于2020年3月20日前反馈至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并将邮件标题标注为“21部修订反馈意见”。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规定》修订草案及修订情况说明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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