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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CH-4B固定翼无人机系统大兴安岭运行场景适航要求专用条件征求意见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民航大学、民航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适航审定中心,各相关无人机研制单位,各相关无人机系统产业协会:

  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已向我司递交CH-4B固定翼无人机系统的适航审定申请,东北局作为审查组长单位正在开展项目审查工作。

  20218月,我司已收到东北局关于CH-4B固定翼无人机系统大兴安岭运行场景项目审定基础的《CH-4B固定翼无人机系统大兴安岭运行场景适航要求专用条件征求意见稿》(可从民航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现就该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单位意见意见征集期为10个工作日。

  请各单位将意见反馈至我司联系人:把余炜(联系电话:010-64091356,邮箱:wangkai1@caac.gov.cn),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CH-4B无人机专用条件反馈意见SC-92-002

  此通知。

   

  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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