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信息
关于征求《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员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各服务保障公司,各航空设计制造公司,空管局、民航大学、飞行学院、航科院,校验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员培训管理工作,民航局航安办依据《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CCAR-395)并参照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器事故调查员培训指南》(Cir 298),对原《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员培训管理办法》(民航综安发〔2022〕5号)进行了修订,拟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行业实施。

  修订征求意见稿及意见反馈表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www.caac.gov.cn)“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下载,请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wangyang@caac.gov.cn。

    

  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