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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中国民用航空机场监察员培训管理 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航各地区管理局,飞行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机场监察员培训管理工作,机场司依据《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CCAR-18)并参照国际民航组织《民航安全监察员能力手册》(Doc.10070),对原《中国民用航空机场监察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民航机发〔2022〕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征求意见稿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www.caac.gov.cn)“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下载,请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并于2023 年11 月30 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jcsaqc@caac.gov.cn。

  同时,请各地区管理局同步组织辖区机场监察员对《办法》附件5培训大纲专题研提意见,并填报附件4调查问卷,每个监管局应当确保至少填报一份。

  联系人:张凯斌17390009939、王振15639307590

  附件:意见反馈表

  机场司

  2023年11月21日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