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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征求《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管理程序》等文件意见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机场(集团)公司,管干院、广职院、航科院、民航二所,中国航协、机场协会:

  结合本轮国际民航组织对中国民航USOAP审计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民航安全监管水平,规范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管理,明确地面服务代理人公共航空危险品运输备案管理要求,运输司组织修订了《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序》)以及《公共航空危险品运输地面服务代理人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研究,于6月3日前,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liyuhong@mail.castc.org.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玉红,010-89488596。

  《管理程序》以及《管理办法》请到民航局官网下载。

  请各机场公司将此通知转至本机场地面服务代理人。

  民航局运输司

  2024年5月20日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