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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员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各服务保障公司,各航空设计制造公司,空管局、民航大学、飞行学院、航科院,校验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员培训管理工作,民航局航安办根据国际民航组织USOAP审计整改行动计划,参考相关文件,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员培训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征求有关意见。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并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相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人:濮方辉

  邮箱:fh_pu@caac.gov.cn

  

  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