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各服务保障公司,各航空设计制造公司,空管局、民航大学、飞行学院、航科院,校验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员培训管理工作,民航局航安办根据国际民航组织USOAP审计整改行动计划,参考相关文件,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员培训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征求有关意见。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并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相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人:濮方辉
邮箱:fh_pu@caac.gov.cn
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