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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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02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02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026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以贺州为试点推进无人驾驶飞行器产业基地建设

  我局支持广西自治区贺州市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试验区建设。支持贺州试验区以亿航智能为核心企业,分阶段开展城市空中交通(UAM)试点。在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方面先行先试,有序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点示范工作。在试点过程中应基于运行风险,按照先载物、再载人,先适航、再运行,先试飞验证、再试运行的次序,把握好安全和发展、安全和效益的关系。

  二、尽快建立完善城市空中交通监管体系

  相关民航地区管理局、监管局及空管单位将配合贺州市加强与相关军航空域管理部门的协调,争取在低空空域使用及飞行活动保障中得到更大力度的支持。

  三、进一步改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产业营商环境,在人才培育、产业应用等方面支持和助推产业加快发展

  我局将组织各试验区开展交流合作,在适航审定、运营管理、空管保障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以上意见,供答复时参考。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空管办 010-64091659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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