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以下简称中办发11号)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7]5号,以下简称中纪发5号)要求,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对民航总局所属行政机关(含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近年来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现就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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