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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局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出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通知。《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中央文件精神以及民航局党组的要求和部署,华东局党委对学习贯彻《暂行规定》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7月17日,在管理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时,对《暂行规定》进行了全文学习,使局机关领导干部对《暂行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加深了理解,提高了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7月20日,管理局再次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对《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在会上,局领导指出,问责的前提是职责的明晰,因此要以此次学习贯彻《暂行规定》为契机,进一步理清职责,明确责任。凡是应该由管理局机关负责的事项,应该责无旁贷地做好;凡是基层监管局能够承担的事项,要积极推动职责下沉;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事项,要让市场机制去调节;凡是企事业单位能够自主解决的事项,要让企事业单位自主解决;凡是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不要包办代替。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当前的职责梳理工作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认真梳理机关各处室之间的职责分工,看看哪些事项有交叉,哪些事项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等等;二是认真梳理局机关和各监管局之间的职责分工,看看哪些权限可以进一步下放,以充分发挥监管局的一线监管作用;三是认真梳理局方和民航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看看哪些必须由局方来承担,哪些可以由民航企事业单位自主解决,以充分发挥民航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

    按照管理局的安排,局机关各部门将在本月24日前初步完成职责的梳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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